为方便暑假期间留校学生能够正常使用校园网络,校园网用户服务部现就暑假上网业务办理办法通知如下:
凡已向学校申请暑假留校并获得批准的同学,若需上网,可于09年7月17号之前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和暑假留校学生住宿证明卡到资讯大楼311校园网用户服务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和网费预存业务。
09年7月18日至8月16日不再受理上网使用费的缴费业务,请留校上网的学生根据个人需要,预存足额的上网使用费。09年8月17日起校园网用户服务部接受学生暑假网络帐户恢复业务,望同学及时办理,以免影响开学后正常使用校园网络。
电脑视听中心
200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