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我校《学籍管理办法》和《太阳成集团tyc138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我校2023级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不含专升本)。
二、转专业时间
1月8日--1月12日
三、工作原则
1.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学生自愿申请。
3.尊重学生专业兴趣。
四、申请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2.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
3.艺术类、体育类、单设招生代码类(中外合作办学等)的学生,只能在招生类别内调整专业;
4.其他无正当理由申请转专业者,或经学校审核认定为不适合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者。
五、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1月8日--1月9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交手写转专业申请书。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并了解拟转入学院的考核办法及接收计划,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转出学院审核(1月8日--1月10日)
各学院对申请转出本学院的学生进行审核签字,统计《2023-2024学年拟转出学生明细表》,于1月10日17:00点前通过OA发至教务处。
3.转入学院考核审批(1月11日--1月15日)
学生将申请书交至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各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根据本学院转专业方案进行考核,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转入学院上报教务处《2023-2024学年转专业(转入)学生明细表》及拟同意转入学生的申请书。
4.教务处审核(1月16日-1月17日)
教务处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教务处向学院反馈复审结果。
5.公示(1月17日--1月19日)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公示。
6.到新专业报到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到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放假期间仍由原学院负责管理)
异动手续流程:
学生到教务处领取转专业申请表---学生填写后到转出学院签字审核,领取学籍表---将申请表交至转入学院签字审核---到新专业新班级报到,将学籍表交至转入学院辅导员。
转入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表交至教务处。所有手续应在学生教学周开始前完成。
教学周第一周转入学院组织转专业学生学籍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教务处注册科。新班级辅导员在学生学籍表内学籍异动栏进行标注。
六、各学院接收计划及遴选条件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可接收转入人数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本科 |
5 |
管理学院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本科 |
18 |
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23 |
管理学院 |
旅游管理 |
本科 |
3 |
管理学院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中外) |
专科 |
17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本科 |
13 |
会计学院 |
财务管理 |
本科 |
4 |
会计学院 |
审计学 |
本科 |
9 |
会计学院 |
税收学 |
本科 |
5 |
会计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专科 |
7 |
基础部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本科 |
20 |
机电学院 |
汽车服务工程 |
本科 |
2 |
机电学院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专科 |
13 |
金融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本科 |
5 |
金融贸易学院 |
金融学 |
本科 |
36 |
金融贸易学院 |
金融科技 |
本科 |
3 |
金融贸易学院 |
经济学 |
本科 |
2 |
金融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专科 |
3 |
商学院 |
广告学 |
本科 |
5 |
商学院 |
物流管理 |
本科 |
10 |
商学院 |
电子商务类 |
本科 |
5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本科 |
5 |
商学院 |
现代物流管理 |
专科 |
7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专科 |
1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本科 |
50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本科 |
20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专科 |
20 |
外国语学院 |
翻译 |
本科 |
9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 |
本科 |
5 |
文法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38 |
文法学院 |
法学 |
本科 |
64 |
文法学院 |
学前教育 |
本科 |
13 |
文法学院 |
网络与新媒体 |
本科 |
17 |
文法学院 |
新闻学 |
本科 |
2 |
文法学院 |
学前教育 |
专科 |
43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14 |
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本科 |
8 |
信息工程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本科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本科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人工智能 |
本科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专科 |
2 |
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本科 |
16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 |
本科 |
5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管理 |
本科 |
5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 |
专科 |
10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设计 |
专科 |
10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专科 |
27 |
艺术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9 |
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8 |
艺术学院 |
环境设计 |
本科 |
8 |
艺术学院 |
环境艺术设计 |
专科 |
5 |
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专科 |
6 |
艺术学院 |
音乐表演 |
本科 |
5 |
艺术学院 |
音乐教育 |
本科 |
5 |
遴选条件一般为部分高考科目成绩排名,具体请咨询各专业所在学院。
注意事项:
1.转专业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在原专业已修的与转入专业相同的课程,且学时学分都相同的,课程考核成绩继续有效。
2.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3.每位学生有且仅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原则上在第一学期期末申请。
4.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转入学院可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1)第一学期公共课课程考核(初修)不及格的;
2)出现缺考、考试作弊等情况的;
3)受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请各学院加强转专业工作组织和指导,严格资格审查,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解读,让学生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做好相应评估,避免盲目跟风。
联系电话:
教务处注册科:0371-62436172
教务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