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客观评价教师教学效果,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学校决定从第12周开始开展课堂教学学生评教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牵头单位:教务处
(二)协助单位:各学院、信息化处
(三)工作内容:教务处负责方案制定、信息准备、数据统计;各学院负责宣传动员和组织管理,确保本学院全体学生参评;信息化处负责保障网络畅通及安全。
二、参评范围:全校在读学生
三、评教形式及参评课程
(一)评教形式:网上评教(联网计算机或手机终端均可)
(二)评价课程类型:理论课、实验/实训课、实践教学环节。
四、学生操作流程和评价方法
流程一:1.登录太阳成集团tyc138主页http:→2.教学科研(教务处)→3.(高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学生点击进入→4.账号登录→5.教学评价→6.评价→7.选择优良中差→8.提交。
流程二:1.打开链接https://cas.shengda.edu.cn/lyuapServer/login?service=http%3A%2F%2Fjw.shengda.edu.cn%3A8090%2Fcaslogin→2.账号登录→3.教学评价→4.评价→5.选择优良中差→6.提交。
评价方法:学生逐个选定每位教师教学评价指标对应的等级,单击“提交”按钮即可提交相应的教学评价表。
五、时间安排
评教时间为:11月20日—11月24日,补评时间为:11月25日—11月28日。
六、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组织各班于11月20日前召开网上评教专题会,做到人人参与,每位学生必须亲自对本学期所学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一次评完所有课程后点击提交即可。
(二)评教方式:学生网上评教采用自主评价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学生自行完成网上评教。
(三)学生评教是教学过程的组成部分,每位学生都必须参加当学期所修课程的网上评教。学生无故不参加评教,该学生未评教课程的平时成绩按50%计算。
(四)所有评教结果均为匿名,不会显示学生个人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请注意在提交前确认评价信息。
(五)任何人不得干预、操纵评教,不得泄露评教成绩,请广大师生积极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可以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举报电话:62436178,举报邮箱:102688@shengda.edu.cn。
教务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