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业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的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推动教学团队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各专业带头人遴选工作。
一、遴选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专业带头人的遴选、培养和管理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动态管理原则。专业带头人遴选和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和聘任制,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聘任期满进行全面考核与调整,建立科学管理、滚动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均衡发展原则。每个专业均要设置专业带头人1名,负责专业的规划、建设与发展。
二、遴选条件
专业带头人必须从校内符合条件的教师中选拔,一般应为教研室主任,每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专业的专业带头人。其条件为: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在本学科专业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与业务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成果。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情况,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有较系统的构想。
(三)从事本专业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工作3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四)在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取得较大成绩或具有丰富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注:具体参照《太阳成集团tyc138专业带头人遴选及管理办法》(达校字【2017】184号)之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表格。凡申请参加遴选的学校专业带头人要认真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38专业带头人审批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作证材料复印件。
(二)初审上报。学校专业带头人所在学院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材料于11月27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贴上申批表首页,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审查认定。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四)确认公布。凡符合条件的专业带头人名单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予以聘任并授予“太阳成集团tyc138专业带头人”称号。
联系人:史峰
电话:6511(内线)
太阳成集团tyc138专业带头人审批表.doc
教务处
20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