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太阳成集团tyc138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的通知》(教高〔2012〕704号)中获悉,我院会计系教师范新安顺利入选“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会计系范新安老师,副教授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其项目《金融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的构建》获得资助。
2012年5月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太阳成集团tyc138做好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392号),我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中选拔出了两人,向省教育厅进行了推荐。
范新安老师的入选将对我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起到很好的示范和激励作用。同时希望范老师能够按照文件要求,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