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相关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将我院2012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范围和对象
本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范围为助教、助理工程师、助理馆员。
本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专职教师、辅导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员和图书馆职员;
2、未取得相应职称;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
4、档案在我院存放。
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我院专职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者。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在我院从事本专业工作者。
注: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30日。
三、申请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提交以下材料并交本单位初审
1、个人填写完整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电子版1份(txt文档),纸质3份(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
申报须使用“河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人员可到河南省人事厅网站(www.hnrs.gov.cn)下载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并按软件要求规范录入、打印、上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填写呈报表时请注意:主管单位统一填写为河南省教育厅,代码为19018;单位统一填写为太阳成集团tyc138,代码19018066,申报年限2012年。
2、个人近期一寸彩色照1张(与呈报表上照片同底版)。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另从2012年起所有申报职称人员,无论是普通高校毕业或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均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科毕业人员需提供两学期的考核通知单、评教成绩(由系部、教务处分别盖章)等相关材料。
5、相关证件材料统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
6、个人申报材料交部门初审。
(二)单位提交材料和初审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相关规定(试行)》的要求,对本部门申请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1)德: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能: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勤:工作勤奋,爱岗敬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绩:申请人员在我院工作期间考核结果须在一等以上,教师评教成绩不能列后1/10,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经本单位审查通过的人员,各单位要统计制作《2012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并加盖公章后和申请材料一起报送人事室。
(三)人事室将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我院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小组进行集中评议。
四、费用
每人100元。请各单位将初审通过人员的费用收齐后统一交人事室,
五、时间安排
1、2012年10月22日—10月24日各单位收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2012年10月25日—10月26日各单位到人事室提交相关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员未达到申报条件或逾期未申请者顺延至下年度,请拟申报人员先行对照申报要求,一旦提交申请材料及费用,无论是否在本年度通过,均不予退费,下年度申请,需另行缴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严密组织,按时上报,共同做好该项工作。
附件:
2012年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xls
人事室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