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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138调整2011年度参保学生医保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3   浏览次数:次  来自:学务处    责任编辑: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38调整新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新人社【2011】6号)的规定,我院参加2011年度新郑市城镇居民医保学生享受的待遇得到了提高。

1. 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50元,即日起我院每个参保学生一卡通内医保账户追加10元门诊统筹基金账户报销额度。

2. 参保学生每年医保报销额度由60000元提高到75000元。其中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25000元提高到35000,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35000元提高到40000元。

3. 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报销比例在原定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乡级、县级、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65%、60%、55%分别提高到70%、65%、60%。

特别提示:国家政策规定,门诊统筹基金没有使用或没有使用完的,不予结转。请同学们在参保年度内充分享受门诊统筹基金报销待遇,特别是毕业班同学尽量在毕业前使用。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学务处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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