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规章制度,遇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学院总值班室报告(电话:62436138);
二、遵守学院宿舍楼、教学楼管理规定,服从宿舍楼、教学楼管理人员的管理,遇到问题及时向所在楼管理员或学务系统值班老师汇报(值班老师及电话在各宿舍楼、教学楼值班室张贴);
三、留校期间请假(续假),需学生本人写书面申请,标明起止时间、目的地及本人联系电话,找学务系统值班老师审批,然后交至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返校后到宿舍楼管理员处销假;
四、留校期间,避免去人迹稀少的校园公共区域(如:南湖、后山),避免去未开放的楼堂馆舍,女生避免夜间在校园内独自出入;
五、严禁在校园内游泳、垂钓,严禁在宿舍楼、教学楼使用违章电器;
六、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掌握防雷电、防溺水、防火灾、防诈骗传销等相关知识。
学务处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