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发展对象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经艺术学院各党支部提名和艺术学院党委预审,同意确定孔玉琦、罗潇等5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将其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发展对象推荐名单)
寇 乐 孔玉琦 罗 潇 郑蓉蓉 王苡铖 刘晓凤 崔莹荥 潘 登 张一帆 杨玲玲
闫晓宇 吕莹莹 段旭飞 王孟阳 邢龙海 朱腾跃 李晓阳 董李萌 闫伟涛 王瑞杰
张浩龙 田成帅 梅峻豪 韩婧雯 彭艳琳 孙贝贝 王晨宇 郭昭麟 李茜茜 郭梦珠
李秋玉 吴佩珠 高 昆 徐浩楠 张雨辰 王云鹏 王海波 郑鹏翔 张智翔 李东欣
宋雨霏 张亚楠 武心如 王叔璞 朱叶萍 陈珊珊 王梦蝶 李欣欣 庞 洁 成世泽
田 皓
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以下办公室反映或电话反映:
艺术楼405办公室 党委书记:韦杨建6243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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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党委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