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13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暂行办法
(2010年9月16日升学字第2128号订)
为了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太阳成集团tyc138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的有关通知要求,落实创办人“关心、爱心、耐心”要求,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新生。
第二条“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学生家庭境况特殊困难,在报到入学时所带资金不能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者: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者;
2、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者;
3、家庭发生重大事故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4、家在重灾区,并遭受重大灾害者;
5、其他特殊困难者(困难程度参照上述四条)。
第三条“绿色通道”申请程序
1、新生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申请书②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签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③所欠费用缴纳计划书;
2、经学院“绿色通道”工作人员审定后,新生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38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
3、辅导员将学生提供材料连同《“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报请学务处、教务处、学院审批;
4、审核通过的学生凭《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到会计室缴费,办理入学手续,注册结束后将材料及《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交还辅导员留存;
5、新生报到结束后,各系按照要求对通过“绿色通道”的学生进行贫困生资格认定,通过认定者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辅导员、行政秘书、系主任在表格相关位置签字确认,之后以系为单位将相关材料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报院领导批准。
第四条经学院批准的学生,学院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办理分期付款或助学贷款,并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资助。
第五条学生上报家庭困难情况如存在谎报、虚报行为,一经查实将取其消贫困资格,追缴全额资助款项,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院学务处。